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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沟法院四措施助推裁判文书上网再上新台阶

  发布时间:2009-10-15 10:49:16


    在全省法院宣传工作会议召开后,扶沟县法院及时召开党组会和部门负责人会议,传达贯彻全省法院宣传工作会议精神,并认真抓住会议的亮点之一—省高院下发新的《裁判文书上网公布管理办法》,组织全院各部门进行学习。采取四项措施,确保符合上网条件的裁判文书全部、及时、规范上网。

    一是以红头文件形式下发7—9月份裁判文书上网情况通报。该院月7月底制定并下发了《扶沟县人民法院关于实行裁判文书上网的规定》,实施三个月以来,总体运行状况良好,但也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有的认定裁判文书是否上网的标准随意、审批把关不严;有的没有按照规定统一裁判文书上网的格式;有的上网裁判文书质量不高、出现瑕疵文书的现象、有的部门提交的上网审批表、不上网审批表和月报表不够完善等。针对这些问题,我院及时下发通报,鼓励先进,鞭策后进。

    二是转发省高院下发新的《裁判文书上网公布管理办法》。将省高院最新制定的裁判文书上网公布管理办法印制若干份下发给全院各个部门,并组织学习,领会精神,遵照执行,敦促业务部门不折不扣的完成省高院要求10月26日前基层法院裁判文书全部上网的目标。    一是严把裁判文书用印登记关。对裁判文书用印进行认真登记,同时存留一份裁判文书副本于院印管理部门,以供有关部门准确掌握裁判文书制作时间、部门、种类等相关信息,以便对裁判文书上网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考核通报。

    三是严格落实裁判文书上网审批制度,确保裁判文书上网保质保量。裁判文书制作完成后,首先由承办人审查签字,对裁判文书适用法律、事实证据认定是否清楚、有无存在文字瑕疵等进行严格审查;然后由庭长进行审核诊断签字,对裁判文书的实质性内容再次进行把关;最后由主管院长签发时把脉,各位主管院长严格审查,努力查纠文书中可能存在的瑕疵,严格杜绝“带病”签发。

    四是严格落实不上网裁判文书登记制度,并填写《不上网裁判文书审批表》。按照规定,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案件的裁判文书不上网,对于该上网不及时上网的我院要进行批评,对于确实属于以上几类不能上网的裁判文书,我院进行严格登记,并要求填写《不上网裁判文书审批表》。

    

    

责任编辑:邹鹏举    

文章出处:扶沟县人民法院政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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