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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拒查连闯关卡 撞伤人绳之以法

  发布时间:2012-11-07 10:39:01


    驾车不挂牌,遇交警查车还硬闯,妨害公务不说,还把交警撞伤,此行为视可恕实不可恕!11月6日,扶沟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妨害公务案,一审判决被告人郁某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拘役三个月。

  2012年5月8日16时左右,郁某某驾驶黑色雪佛兰景程轿车行驶到扶沟县北关高家花园处时,遇见扶沟县交通警察大队在例行查处无牌照、无驾驶证、套牌套证等车辆。因郁某某所驾驶的车辆没有挂牌照,害怕查处后缴纳罚款,在交通警察大队工作人员对其示意停车接受检查时,郁某某提高车速,强行连续闯过三道检查卡点,在闯第三道卡点时,郁某某将交通警察大队工作人员王某某撞伤。经法医鉴定,被害人王某某的伤情程度属轻微伤。2012年7月24日郁某某的家属与被害人王某某达成民事赔偿协议,赔偿被害人王某某医疗费等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5000元,取得了被害人王某某的谅解。

  本院认为,被告人郁某某以暴力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时,致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受轻微伤,其行为符合妨害公务罪的构成要件,构成了妨害公务罪。公诉机关指控其犯妨害公务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郁某某当庭自愿认罪,案发后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可予以从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邹鹏举    

文章出处:扶沟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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