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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钱财儿媳起诉公婆 促和谐法官巧断家事

  发布时间:2012-09-21 17:49:16


近日,扶沟县法院城郊法庭成功调解一起财产分割纠纷案件,看着经过自己的耐心调解,原本怒气冲冲的原、被告双方终于握手言和并当庭履行,办案法官终于露出了会心的微笑。

事情的起因是这样的:原告于某与被告老田、老吴之子田某于2005年登记结婚后生育一男孩田和。2012年7月11日,在浙江省富阳市从事运输的田某工作中发生事故,田某经抢救无效死亡。2012年7月14日,经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于某、田和及老田、老吴与肇事方达成赔偿协议,肇事方赔偿死亡赔偿金22万元、丧葬费2万元、子女抚养费6万元、父母赡养费26万元、精神抚慰金5万元、其他费用2万元,共计63万元。该63万元赔偿款全部履行并在二被告处存放。

处理完儿子的后事,伤心欲绝的老田夫妇尚沉浸在悲痛中,没想到儿媳又一纸诉状将他们二人告上法庭,双方原本是和睦的一家人,现在却为赔偿金的分割争论不休,在法庭上相互指责,反目成仇,最后又针对小田和的抚养互不相让。眼看着调解工作要陷入僵局,法官决定从双方都愿意抚养田和入手进行调解,希望双方为了小田和,都能心平气和地退让一步,多为对方着想,双方本是一家人,有小田和在更有永远割舍不断的亲情,不能为了钱款,闹得如仇人一般。考虑到老田夫妇刚经历丧子之痛,如果孙子再由媳妇改嫁带走,老两口肯定心里难以接受,法官决定给原告做工作让小田和暂随老田夫妇生活,可能调解会有转机。经过法官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双方终于达成调解协议:被告老田夫妇给付原告于某赔偿金12万元,小田和先随老田夫妇生活,赔偿金中小田和的份额暂由二被告代管,原告也自愿放弃了其他诉讼请求。履行协议后,双方对法院的调解工作都很满意。老田也道出了自己的心声:“没儿子了,媳妇再把孙子带走,我们老两口以后的生活就没一点指望了,感谢法官热心的调解工作,这样的调解结果我们双方很满意”。法官由衷地说:“你们的满意就是我们最大的心愿,有小田和在,你们永远都还是一家人”。

责任编辑:邹鹏举    

文章出处:扶沟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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