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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是枯树当柴烧 母子法盲同获刑

  发布时间:2012-09-07 17:05:05


    以为公路两侧绿化带内没有发芽的树死了而将其拔掉,拉回家准备当柴烧的被告人朱某、李某母子俩,近日被扶沟法院以犯盗窃罪为由,分别判处拘役三个月,宣告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单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2012年4月18日晚7时许,被告人朱某让其儿子李某与其一起驾驶三轮摩托车到扶沟县城三环路许岗段,采取用手拔的方法盗窃路边绿化带内被害人高某家新补植的尚未发芽的广玉兰15株,拉回家中准备当柴烧。第二天晚7时许,当二被告人正采取同样方法盗窃9株广玉兰时,被闻讯赶到的民警当场抓获。经扶沟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盗24株广玉兰,价值2460元。案发后,二被告人已与被害人家属达成民事赔偿协议,并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6800元,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朱某、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已构成盗窃罪。二被告人在第二次实施盗窃行为时被当场抓获,系犯罪未遂,依法可从轻处罚。二被告人当庭自愿认罪,并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所盗窃的目的只是为了当柴烧,社会危害性较小,可对二被告人从轻处罚。被告人李某犯罪时未满18周岁,且犯罪情节轻微,依法可从轻处罚。综上,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邹鹏举    

文章出处:扶沟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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