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扶沟法院强化“双节”期间院政管理

  发布时间:2009-09-30 10:23:36


    中秋、国庆长假将至,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最高法院和省委、省高院、市中院关于反腐倡廉建设各项工作部署,加强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工作,进一步规范公(警)车管理,防止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使广大干警过一个廉洁、文明、节俭的佳节;2009年9月30日上午,扶沟法院召开全体干警会,夏超院长及其他副院长对“双节”期间的院政管理提出严格要求。

    一、认真执行规定,杜绝违法违纪现象发生。各部门要严格执行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最高院有关“五个严禁”的规定、省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十二条规定”及市中院的“十条禁令”,坚决制止和反对奢侈浪费和以权谋私行为。广大干警要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相互送礼、相互宴请等活动;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游山玩水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接受下属单位或地方有关部门及企事业单位用公款安排的私人旅游活动,特别是案件当事人、与案件有关系的律师安排的旅游活动;严禁以赌博和交易等形式收受财物;严禁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严肃财经纪律,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滥发实物。

    二、规范公(警)车管理,严禁公(警)车私用。要切实提高认识,克服特权思想,严格公(警)车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车辆使用责任制。严禁动用公(警)车到风景名胜区和高消费娱乐场所;严禁用公(警)车参与婚丧事宜、接送子女上学。节日期间除值班车辆外,其余车辆于2009年9月30日下午5时起一律封存。

    三、领导切实加强督查工作,采取有力措施抓好贯彻落实。纪检监察部门将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严肃查究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对发现苗头的早打招呼,及时提醒。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要从重查处,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节日期间省法院、市中院将派出督察组,对各法院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明察暗访,请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工作。

    

                    

  

责任编辑:邹鹏举    

文章出处:扶沟县人民法院政治处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