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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有资质乱施工 出了事故判拘役

  发布时间:2011-11-14 11:02:50


    近日,扶沟法院审结了一起劳动安全事故案件,被告人令某犯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被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

    2011年5月26日,被告人令某在无相关建筑资质的情况下,带领临时组成的施工队,在扶沟县城某一建筑工地施工时,在无有效安全防范措施情况下,一工人从二楼坠落在地死亡。案发后,被告人令某积极拨打“110”报警、“120”急救电话。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令某在无建筑资质、安全生产设施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情况下组织施工,致一人死亡,发生重大劳动安全事故,其行为符合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构成要件,构成了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被告人令某主动投案,如实供述案件事实,系自首。积极赔偿,取得被害人亲属谅解,依法可予以从轻处罚。根据有关法律规定,遂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吕 松    

文章出处:扶沟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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