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5日上午,原告苏付枝诉被告路献芝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在扶沟县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与以往不同的是,此次参加庭审的除了法官和相关人员外,还特别邀请了由该县6名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组成的庭审观摩团,现场观摩案件审理的整个过程,并给法官的庭审情况现场打分,这是该院深入开展“千案观摩”活动,促进审判作风转变的一个缩影。
为切实加强司法公正,落实审判公开,转变工作作风,接受人民监督,增强审判工作透明度,今年以来,扶沟县人民法院按照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千案观摩”活动的有关要求,积极开展试点工作,认真探索并广泛吸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观摩庭审的工作机制。在每一次开庭审理前,该院合议庭提前将拟观摩案件的基本案情、争议焦点以及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法规以书面形式印发给参加观摩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同时向每位代表委员发放了评议表,邀请他们对案件庭审整体情况进行打分评议,以求强化监督效果。
观摩结束后,该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翟红卫及时组织召开座谈会,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就观摩案件的庭审形式、审判人员仪表仪态、驾驭庭审能力等的意见和建议,从而更好地促进人民法院转变审判作风、创新工作方法、改进工作方式、提高工作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