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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沟法院五措施助推裁判文书上网

  发布时间:2009-09-09 16:40:03


    为更好地落实公开审判的宪法原则,更有效地拓宽人民法院接受社会监督的途径和渠道,进一步提高审判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增强工作责任心,进一步提高裁判文书质量,全面展开裁判文书上网工作,努力打造精品上网裁判文书,扶沟县人民法院采取如下五项措施:

    一是以红头文件形式制作并下发管理办法,为裁判文书上网提供制度依据。《扶沟县法院网》已于2009年7月13日正式开通,具体如何操作,如何与各业务部门衔接,如何与年终绩效考核挂钩,裁判文书涉及哪些内容,我院制作并下发了《扶沟县人民法院网站管理办法(试行)》,从制度上保障了裁判文书的上网工作。

    二是以红头文件形式制作并下发规定,为裁判文书上网工作提供具体办法。哪些裁判文书可以上网,哪些不能上网,具体怎样上网,需要注意哪些事项,网友提出问题后如何答复,我院制定并下发了《扶沟县人民法院关于实行裁判文书上网的规定》,为裁判文书上网的具体工作提供路径。

    三是裁判文书上网需严把三关,确保裁判文书保质保量。裁判文书制作完成后,首先由承办人审查签字,对裁判文书适用法律、事实证据认定是否清楚、有无存在文字瑕疵等进行严格审查;然后由庭长进行审核诊断签字,对裁判文书的实质性内容再次进行把关;最后由主管院长签发时把脉,各位主管院长严格审查,努力查纠文书中可能存在的瑕疵,严格杜绝“带病”签发。

    四是对不上网裁判文书进行严格登记,并填写《不上网裁判文书审批表》。按照规定,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案件的裁判文书不上网,对于该上网不及时上网的我院要进行批评,对于确实属于以上几类不能上网的裁判文书,我院进行严格登记,并要求填写《不上网裁判文书审批表》。

    五是对裁判文书上网实行月通报制度,并要求填写月报表。每月对个业务部门的审结案件数、生效送达数、生效文书上网数及生效文书未上网数进行通报,并要求各业务部门对网友的帖子及时进行回复,网站管理人员做好跟帖登记和督促回复工作。

    

责任编辑:邹鹏举    

文章出处:扶沟县人民法院政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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