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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向五省区派出接访工作组

  发布时间:2009-09-08 17:57:27


    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自2009年9月7日起,向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河南等五省、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派出接访工作组。

  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公告说,为方便人民群众,派出接访工作组履行最高人民检察院来访接待室的职责,负责接待、受理依法应当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已经省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处理的申诉案件,以及应当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查处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的举报案件。

    公告说,对未经省级人民检察院接访的越级访案件,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辖”的原则,由本省、自治区相关人民检察院接待,工作组不予接待。根据工作安排,自2009年9月7日起,最高人民检察院来访接待室对上述五省、自治区的来访不再登记、接待。“请上述五省、自治区的来访群众返回本地,依法向我院接访工作组或相关人民检察院申诉、举报。”

责任编辑:邹鹏举    

文章出处: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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