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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偷小摸莫侥幸 多次盗窃会判刑

  发布时间:2011-05-09 11:11:30


    那些有小偷小摸习惯的人常常心存侥幸,认为自己的行为算不上犯罪,充其量只是违法行为而已,孰不知一年之内盗窃三次以上(无数额或累计数额限制)就属多次盗窃,不仅构罪,判刑更是没商量!近日,扶沟法院审结一起这样的案件,被告人徐某某犯盗窃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2010年10月的一天夜里,被告人徐某某在扶沟县曹里乡宁家村,盗窃被害人宁秋风家的一个下水管和一盘白色电线。

    2010年11月底的一天,被告人徐某某在扶沟县曹里乡于家村,盗窃被害人刘嫰家的科尔浦洗衣机一台。

    2010年12月上旬的一天夜里,被告人徐某某在扶沟县曹里乡徐庄村,盗窃被害人鲁赖成家的两袋花生、一些布块和一些布鞋。

经扶沟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下水管3寸10米价值160元;科尔浦洗衣机价值180元;花生50千克价值23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徐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窃取的手段,一年之内多次盗窃他人财物,已构成盗窃罪。鉴于被告人自愿认罪,可对其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吕 松    

文章出处:扶沟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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