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案件快报 -> 案件快报

结婚一天闹离婚 法官巧调化干戈

  发布时间:2011-04-13 16:30:58


俗话说:强扭的瓜不甜!近日,扶沟法院成功调解一起离婚案,原告王某和被告张某在法官调解下均同意离婚;张某婚前嫁妆彩电、冰箱、洗衣机、空调、电动车等归王某所有;同时张某退还王某彩礼款90000元。结婚只有一天的小夫妻终于好离好散。

2008年春天,原告王某经人介绍与被告张某相识,尔后两人分别本赴不同的城市打工,中间很少联系。2009年12月,王某和张某分别被各自的父母召回,在县城荣发大酒店订婚。按照当地习俗,王某父母将120000元彩礼款通过媒人之手交给张某父母。2011年1月1日,王某与张某登记后举行了结婚仪式。当晚,客人散尽,当王某走向张某时,张某突然从衣兜里掏出一把水果刀,称如果王某碰她,她就割腕自杀。为了不惊动家人,王某无奈地在沙发上度过新婚之夜。第二天,征得父母同意后,王某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在法官循循善诱下,张某终于说出隐情:在外打工期间,她认识了一个男孩,两人感情很好,已私订终身。但父母却嫌男孩家贫家远,死活不同意。她是在父母的威逼下成婚的。

经法官耐心做张某父母的工作,他们认识到自己的做法害人害女,同意在不拉回嫁妆的前提下,再退还大部分彩礼,以后再也不干涉女儿的婚事了。于是便出现上述调解结果。

责任编辑:邹鹏举    

文章出处:扶沟县人民法院立案庭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