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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堂搬进拘留所 法官授课“老赖”听

  发布时间:2018-12-22 11:42:06



法官讲授法律知识


发放失信告诫书


法官以案说法


“老赖”接受教育


室外授课现场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的,要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如果有执行能力而拒不执行的,可以构成刑事犯罪,最高可判处7年有期徒刑,子女上学、就业也将受到影响。”在扶沟县拘留所内,一堂特殊的法治教育课正在进行。与普通课堂不同的是,这堂课的授课人是扶沟法院的执行法官,受教育的听众是拒不履行法院裁判文书的在拘“老赖”。

    为了提高失信“老赖”的法律意识,敦促其早日履行法律义务,12月21日上午,河南省扶沟县法院执行局局长杨兵权等一行3人来到扶沟县拘留所,为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被拘留的12名“老赖”讲授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

    杨兵权局长一行首先向12名失信“老赖”普及了有关惩戒失信的法律法规,释明了逃避债务、抗拒执行将承担的法律后果,希望他们认清形势,细算自由账、经济账、名誉账。同时,从失信“老赖”自身角度讲起,将“老赖”家属所承担的压力负担一一讲述,让失信“老赖”明白自己的行为不仅害了申请执行人,更是给自己的家人带来了苦果。执行法官现场以案释法,通过三个实际案例将失信被执行人“逃不掉、躲不了”的真实情况和失信成本进行揭示。本着教育、感化的目的,法官向失信“老赖”发放了告诫书,郑重告戒他们:与其挖空心思百般逃避,担惊受怕,承担高昂的违法成本,不如坦坦荡荡,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主动履行法律义务。

    法治教育课结束后,执行法官与部分被拘“老赖”进行了单独沟通帮教,通过了解每个人的意向,对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严重后果进行详尽讲解,规劝他们履行义务。“没有人愿意身陷囹圄,希望通过法治教育,能够让被执行人学法、懂法、守法,不以身试法,主动配合我们把案子了结。也只有这样,才能甩掉“老赖”的恶名,过上正常人的自由生活,这是唯一的出路。”谈起这堂法治教育课的目的,扶沟法院执行局局长杨兵权这样说。

责任编辑:樊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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