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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2017年7月第三季)

发布时间:2017-07-29 22:23:24




执行法院:扶沟县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潘爱英

身份证号:41272119660212xxxx

家庭住址:城关镇和平路13号

执行内容:原告贾高林诉被告潘爱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扶沟县人民法院作出(2016)豫1621民初1451号民事判决书。判令被告潘爱英向原告贾高林偿还借款140000元。判决生效后,被告潘爱英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原告贾高林向扶沟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扶沟县人民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潘爱英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相关法律文书,但被执行人截至目前仍未履行,扶沟县人民法院决定将潘爱英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同时对其发出限制高消费令。如有发现被执行人有违反限制高消费令行为或发现财产线索的请立即向扶沟县人民法院举报。

(扶沟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失信被执行人财产举报电话:0394-6246055)。

执行法院:扶沟县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何红伟

身份证号:41272197608144273

家庭住址:扶沟县江村镇江南村

执行内容:我是扶沟县人民法院执行员朱东华,原告王建营起诉被告何红伟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扶沟县人民法院作出(2016)豫1621民初3007号民事调解书。判令被告何红伟向原告王建营偿还借款90000元。判决生效后,被告何红伟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原告王建营向扶沟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扶沟县人民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何红伟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相关法律文书,但被执行人截至目前仍未履行,扶沟县人民法院决定将何红伟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同时对其发出限制高消费令。如有发现被执行人有违反限制高消费令行为或发现财产线索的请立即向扶沟县人民法院举报。

(扶沟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失信被执行人财产举报电话:0394-6246055)。

责任编辑:樊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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